问:
如何实施河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程
答:
河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程的实施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信访部门要建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工作流程,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复查复核工作。
2.严格遵循工作程序。所有的复查复核工作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程序的科学性、标准性和连贯性。核查的内容和方式也要符合相关规定。
3.严格控制时限。对需要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各级信访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启动复查复核程序。要避免超期复查和擅自延长时限的情况出现。
4.保证核查的全面准确。复查复核工作要全面了解信访事项的情况,核实相关的全部事实和证据,作出准确无误的判断。避免选材不当,视而不见的情况发生。
5.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各地各部门在收集、核实信息后,要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至上一级主管部门。严禁拖延或未经请示擅自处理的情况出现。
6.定期自我监督。各级信访部门要定期开展自我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复查复核的各项工作程序和要求,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工作质量。
7.严格考核问责。要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级信访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对工作不力或违反规定的要严肃问责。
这些工作措施的有效实施,能够确保河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范、高效、严谨地开展,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