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民爆器材销售(含储存、运输)公司安全应急预案依据什么导则编制

答:
民爆器材销售(含储存、运输)公司的安全应急预案应根据以下导则编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该法律对民爆企业提出了具体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以及应急预案编制等要求,应当严格执行。
2.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对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生产和存储设施的安全距离、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等作了规定,是编制该预案的重要依据。
3. 《民用爆炸物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获得该许可证是民爆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前提,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执行是许可证获得和续证的必要内容之一。
4.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安全评价导则》(HJ 1016)。该导则对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应急管理进行了规范,包括应急预案的具体要素等,是编制预案的技术依据。
5.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制定了更加详细和具体的法规文件,企业应当认真遵守。
6. 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不同的企业生产和储存不同种类及数量的民爆物品,应急预案应具体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编写,包括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应对措施等。
除上述导则外,编制应急预案还需要综合考虑民爆器材的危险特性,企业所在地区环境气象条件,周边人口环境因素等。一份全面科学的应急预案,需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所有相关法规和标准作深入研读理解,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预案措施。
总之,民爆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一个综合性和全面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全面分析各种因素,严格遵守相关导则,并具体针对企业实际制定可操作的预案,这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