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欧洲自然科学院院士是怎么评上的?

答:
欧洲自然科学院院士是通过严格的提名和评选机制评选产生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名。欧洲自然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必须经过现任院士的提名。每年院士可以提名3人为新院士候选人。提名需要提交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以供评审。
2. 资格审核。学院会对每个候选人的学术背景和科研成果进行审核,确保其在相关科学领域有杰出的贡献和重要影响,满足院士的要求标准。不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将在此被淘汰。
3. 专家评议。该学科领域的专家会对通过审核的候选人进行详细评议,形成书面评价报告。报告对候选人的科学成就和贡献进行客观全面地阐述,为最终评选提供参考。
4. 学部委员会评选。各学部委员会由不同科学部门的院士组成,他们会综合专家报告和自己的判断,对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进行投票,选择出该部门的院士当选名单。
5. 最后审核。学院全体会议对各部门提供的当选名单进行审核和表决。除非有充分理由,一般会认可各部门的推荐结果。最终通过表决选出当年度的新任院士。
6. 职责与殊荣。当选院士后,需要在学院各项事务和活动中发挥作用,在所在科学领域产生重要影响,维护学院的声望。院士还会获得院士证书、勋章等作为殊荣。
所以,欧洲自然科学院院士的评选机制较为严谨,需要层层提名、审核和表决。并且要求候选人有突出的科学成就及影响力。当选后也肩负一定职责,需要为学院事业作出贡献。这也增加了欧洲自然科学院院士身份的荣誉感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