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人死后选择水葬需要什么部门批准

答:
人死后选择水葬,通常需要以下几个部门的批准或许可:
1. 民政部门。根据《火葬与水葬管理条例》,选择水葬需获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批准。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及遗体检验报告等材料。民政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批准施行水葬。
2. 公安部门。由于水葬与火葬相比,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可能影响环境与公共卫生。所以,公安机关也需要对水葬方案和具体实施地点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许可,才能实施水葬。 
3. 卫生部门。卫生部门需要对申请材料中的死亡证明和遗体检验报告进行核对,确认遗体符合水葬条件,未发现传染病或其他疑点,才会同意民政部门批准水葬申请。
4. 环境保护部门。水葬实施地点离水域较近,环境保护部门需要审核该水域的环境承载力,确保水葬实施不会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方可批准实施。
5.相关单位或集体。如果在自然水域实施水葬,也需要征得当地渔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单位或集体的同意,避免引起冲突。
以上几个部门的批准与许可,都是实施水葬必须获得的手续。需要遗属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各部门提交水葬申请,经过部门审核许可后才可以实施水葬。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地方,部门也会提出相应的补正意见。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提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