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装、卸合同各一份,付装卸费能否开一张发票?

答:
对于装卸合同各一份的情况,付装卸费是否可以开一张发票,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 根据发票管理规定,同一销售商品或者提供的应税劳务,应当合并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从规定角度,装卸合同作为提供同一应税劳务,应当开具同一张发票。
2. 但是,装卸合同作为两个独立的合同,对应两个独立的交易及费用,如果合并开票会造成费用不清晰,增加稽查难度,这不符合发票管理的要求。因此也可认为需要分开开具两张发票。
3. 如果装卸时间密切,工人人员和设备均为同一批次完成,管理和成本核算也作为一体完成,这种情况可视为提供的劳务相互依赖、不可分割,可以考虑开具一张发票,在发票上详细列明装卸费用构成及明细。这需要装卸企业在管理和成本核算上作对应的处理。
4. 如果装卸时间相隔较长,工人和设备不尽相同,管理和成本核算也分开进行,这种情况下开具两张发票体现交易的独立性是比较合理的。但是还需要在发票内容或备注中注明与另一交易的对应关系。
5. 此外,还需要考虑客户要求和企业发票管理的便捷性。如果客户明确要求开具两张发票,或企业有两套独立的管理收费系统,这也是开具两张发票的理由。
所以,对于装卸合同各一份的情况,能否开一张发票需要综合考虑发票管理规定、交易本质、管理要求等多方面因素。如果装卸时间密切且难以区分,且企业具备一体化管理能力,可以考虑开一张发票。否则,从交易独立性和管理要求,最好开具两张发票,并在发票中注明相关交易信息,这也需要企业在管理费用和成本上作出调整,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成本管理的难度。客户的明确要求也是影响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