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药品公司被责令停产后仍在生产违反什么法律

答:
药品公司被责令停产后仍私自继续生产,其行为违反的主要法律法规有:
1. 《药品管理法》: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违反药品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生产药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生产,可以并处以罚款。所以被责令停产后继续生产,属于违反该法律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2. 《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生产经销药品的企业违反药品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生产、经销药品的,属于其中一项违法行为。被责令停产但仍继续生产会构成该项违法行为,应受相应处罚。
3.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该规范详细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应遵守的各项操作规程和质量要求。被责令停产后继续生产,说明企业生产过程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该规范要求,属于违规行为。 
4. 其它部门行政处罚决定:除药品监管部门外,工商、环境保护等部门也可能对企业发出责令停产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从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也违法违规,将面临重复处罚。
5. 刑法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药品生产企业违法生产药品的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中有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和非法经营罪等规定,构成犯罪行为。
综上,药品公司被责令停产后继续生产,违反的主要是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相关规定以及质量管理标准,严重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行为,应依法受到处罚。
希望这个详细解答能帮助您进一步理解该问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也请提出,我将尽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