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几处取得工资,公积金可以选择在其中一家单位缴纳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同时在两个以上使用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可以选择一个使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
对于公积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金条例》,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一个企业为其办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统一缴纳企业年金个人缴费。
但是,在选择工资和公积金的缴纳企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优先选择发放工资较高的那家企业缴纳。因为社会保险费和企业年金缴费月缴费额是按工资的某个比例计算的。
2. 考虑个人离退休后可以享受的待遇,选择规模较大、福利较好的企业。
3. 选择后需书面告知两个使用单位,并由选择的单位出具书面确认文件,其他单位才可以停止扣缴社会保险费和企业年金个人缴费。
4. 一旦选择了某一个单位参保缴费,保险关系和年金账户隶属该单位,如果第二个单位条件更优,也无法再次变更。
5. 个人最终退休时,所在企业负责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提供相应的退休生活费等。
综上,同一时期在两个企业工作的劳动者,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更优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企业年金个人缴费。但选择后需书面告知另一个单位,且难以再变更,需谨慎决定。选择的企业将为其提供相关的福利保障与退休服务。
希望以上解释能帮助您理解在多处工作时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的相关规定。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