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中要求上传: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

答: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需要上传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报批材料主要包括:
1. 专项审批证明文件。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从事发电、民航、医疗、教育、出版等需要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审批证明的项目,需提交该证明文件。
2. 防疫审批证明。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从事餐饮、洗浴、美容、体检等需要办理防疫审批的项目,需提交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防疫审批证明。
3. 环保审批证明。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从事会产生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文件或环保审批证明。
4. 消防审批证明。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从事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需提交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审核通过证明。
5. 其他规定需报批的证明文件。除上述外,个体工商户还需根据相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工商部门认定需要的其他报批证明文件,如文化市场入口证明等。
6. 所在地工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需要报批的其他证明文件。部分地区工商部门在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交其他报批证明文件以确保登记合规。
综上,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所需报批主要包括专项审批证明、防疫审批证明、环保审批证明、消防审批证明以及工商部门认定的其他报批证明文件。这需要根据个体工商户项目性质和所在地区实际情况进行。
希望这个详尽的回答能帮助您理解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需要报批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如果您还有任何不明白或疑问的地方,也请提出,我很乐意继续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