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澳门非永久性居民在正式转为永久性居民的七年间具体有哪些名文规定?

答:
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转为永久性居民,需遵守澳门《澳门居民身份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包括:
1. 根据《澳门居民身份法》,非永久性居民需在澳门连续居住满7年,方可申请转为永久性居民身份。7年期间每年在澳门居住不少于183天。
2. 根据《入境管理法》,非永久性居民在7年期间,每年需在规定期限内向移民局提交居留许可的续期申请,并办理相应的签证、居留许可延期等手续。
3. 根据《社会保险制度》,非永久性居民在7年期间,需参加澳门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医疗保险、职业灾害保险等。
4. 根据《劳动关系法》,非永久性居民如在澳门工作,雇主需为其办理相应的聘用许可和续期手续。非永久性居民也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保障。
5. 根据《所得税法》,非永久性居民在7年期间,需依法缴纳所得税及其他税收。
6. 非永久性居民还需遵守澳门特区政府制定的其他法律法规,如居住证管理条例、公共卫生管理规定等。
7. 永久性居民申请受理期限为居留满7年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至期满后第90个工作日内。
综上,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转为永久性居民,需遵守《澳门居民身份法》及其他多部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包含连续居住7年、参加社保、缴纳税收、办理各种手续续期等方面。符合上述要求后,可在90工作日内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
希望这个详尽的回答能帮助您全面了解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转为永久性居民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您还有任何不明白或疑问的地方,也请提出,我很乐意继续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