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邢台市办学从教26严禁

答:
邢台市教育局在2019年发布《邢台市办学从教26严禁》,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 严禁收取任何名目的辅导费或变相费用。不得强制要求家长报名各类培训班、课外班等。
2. 严禁向家长推销教辅产品或书籍。不得指定家长购买任何商品或计算机软件。 
3.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组织各类聚会、见面会,增加学生负担。
4. 严禁给学生布置过多作业或滥用习题。作业量和难度应符合学生年龄特点。 
5. 严禁使用体罚、辱骂或进行非法拘禁。教师应爱护和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6. 严禁忙于应酬或个人私事。教师工作时间应致力于教学活动及学生管理工作。 
7.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比赛以获取荣誉。不得过分强调各类奖项,增加学生负担。
8. 严禁为当选班主任或获得荣誉而轻视教学工作。教师不当追求个人荣誉,应以教书育人为职业荣誉。
9. 严禁占用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进行各类应试教育活动。学生应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10. 严禁向家长隐瞒学生在校情况。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家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等等。这些严禁事项使得教育教学活动更趋于合理和保护学生权益。但也给教师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需要教师在教学中达到高效合理的平衡。希望以上解释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