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报关单上备注22入12951自产货物 不退税是什么意思
答:
在报关单上备注“22入12951自产货物 不退税”是指:
1. 该批货物采用海关特殊监管方式入境,代码为“22”,代表采用委托监管入境。这是一种在境外已经完成报关手续,到境内时无需再次报关通关的特殊通关方式。
2. 该批货物适用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2951”,代表工业产品出口退税后再进口。这意味着该批货物是境内企业先出口到境外,出口时申请并已获得出口退税,然后现将该批货物再进口至境内。
3. 标注“自产货物”表示该批货物是境内企业自行生产的产品,然后出口退税后再进口。
4. “不退税”的标注表示,尽管该批货物已在出口时申请获得出口退税,但在此次进口时,企业放弃申请进口退税,即不再退还此前获得的出口退税额。
5. 该批货物在出口时已经交纳关税并获得退税,在进口时已经不再交纳关税并放弃退税,属于“ bonded再进口”的通关方式,以避免重复交税。
综上,“22入12951自产货物 不退税”这一备注,是为了提示海关该批货物已经在出口时交纳关税并获得退税,此次进口时不需重复征税,属于不交纳关税的特殊通关方式。这有助于企业避免重复交纳关税,减轻财务负担。但需要企业在出口时已经对该批货物完成验放行等报关手续,并获得出口退税。
该备注同时也起到提示作用,以便海关查验该批货物采取的特殊通关方式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