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县级市林业局正局长有权罢免副局长吗

答:
县级市林业局局长有权提议并参与副局长的任免,但是否有权直接罢免副局长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行政区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组织法》的规定,县级市林业局是县级人民政府的一个内设机构,副局长的任免需要经过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所以,就法理上来说,局长本身并不具有直接罢免副局长的权力。
2.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县级市林业局局长作为副局长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主管,其提议和意见在副局长任免决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力。如果局长坚决要求罢免某位副局长,县级人民政府通常也会予以重视和支持。所以,在事实上,局长的意愿和提议,对副局长的任免决定有较大影响。
3.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副局长需要定期的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也会作为决定其任免的重要依据。而作为副局长的直属上级,局长在其评估考核中也发挥着关键作用。所以,如果副局长的考核结果较差,也会增加其被罢免的风险,这也体现了局长在一定程度上的权威。
综上,可以说县级市林业局局长虽然在法理上没有直接罢免副局长的正式权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其意见和决定对副局长任免具有重要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权威作用。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局长对副局长的罢免可以说是有一定的权力,但这种权力更多属于事实上的影响力,不是法定的正式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