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已签收下一步要怎么操作?

答:
在借款合同纠纷中,如果借款人同意拒付追索的清偿要求,并已签收清偿协议,那么下一步操作如下:
1. 按清偿协议执行还款:借款人应按清偿协议の约定将应还款项支付给借款人,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或支票。借款人收到款项后应及时向借款人出具付款凭证或收据作为还款证明。
2. 确认欠款余额:根据清偿协议确认借款人尚欠的余款是否清偿完毕,如果仍有余款未清偿,应书面通知借款人并要求按时清偿。
3. 解除担保责任:如果借款合同涉及担保,应通知担保人借款合同下的担保责任已解除,并提供还款证明予以确认。
4. 移交抵押或质押品:如果合同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应将抵押或质押品移交给借款人或其指定的受让人。移交时应出具相关移交证明,由双方确认签字或盖章。
5. 复印材料归档:清偿完毕后,应将清偿协议及相关还款证明、移交证明等文件复印留存,与原借款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6. 关闭合同:清偿完毕后,原借款合同自动关闭。但若合同约定还需进行其他履行,则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全部终止。
综上,在借款合同纠纷得到清偿并签收清偿协议后,后续操作主要包括执行还款、确认清偿状况、解除担保责任、移交抵押品、留存文件归档以及合同关闭等步骤。这些步骤的妥善执行,有助于防范清偿后的纠纷产生,保全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