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河北省设立街道标准
答:
河北省在设立街道时可能会参考以下标准:
1. 行政区域标准。街道的设立应符合行政区划调整的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所管辖的行政区域面积和人口规模应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最小标准。
2. 经济发展标准。街道所在区域经济较发达,工商业较为繁荣,财政收入较高,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能为街道运转提供稳定的财政保障。
3. 社会管理标准。街道成立后,有助于加强社会管理,改善市场治理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与和谐。社会管理费用也应在街道财政负担范围内。
4. 城市规划标准。街道成立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街道所管辖区域内应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便利居民生活和促进产业发展。
5. 配套资源标准。街道成立后,应具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配备,具有相对独立的财政预算,能够承担相应的社会管理职能。
6. 民意代表标准。街道成立应得到居民和当地人大代表的支持与认可。街道领导班子的产生也应结合民主选举等程序。
7. 其他标准。还可考虑工作效率标准、区划均衡标准、历史文化标准等。
综上,河北省在设立街道时可能综合考虑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城市规划、配套资源、民意代表等多个方面的标准。应在省政府的规划指导下,因地制宜,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具体街道设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