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朋友在上海房产中介工作,她说房子买卖合同签订后,过户当天中介公司人员没到场,中介要反赔佣金是真的吗?

答:
朋友说的情况是: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过户当天中介公司的人员没到场,中介公司要求反赔佣金。对此,有以下几点说明: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作为合同履行的一部分,中介公司有派人员到场协助办理业主过户手续的义务。如果确实未到场,属于违约行为,业主可以要求中介公司进行赔偿。
2. 但是,中介公司要求反赔佣金的做法也不合理。根据合同,中介公司的主要义务是协助找寻交易对手和房源信息,起到中介作用。过户当天未到场,只属于较轻微的违约,要求反赔佣金过于严厉,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3. 对于这种情况,建议业主可以与中介公司协商,要求其补救措施,如重新安排过户时间,派专人全程陪同直至手续完成,或者适当降低中介佣金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进行法律诉讼。
4. 业主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过户是必须进行的法律手续。为避免因中介问题导致过户障碍,建议业主过户当天也到相关部门查询进度,必要时可以主动联系中介公司,确保过户工作顺利完成。
总之,根据合同法,中介公司未到场协助过户属于违约行为,但要求反赔佣金也不合理。业主可以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解决,同时为确保过户顺利,建议业主过户当天也主动跟进相关进展。有任何其他疑问,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