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全国矿业权人公示后怎么撤销公示

答:
全国矿业权公示信息一经公示,权利人如需撤销公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撤销申请。撤销公示的主要步骤如下:
1. 权利人准备好撤销公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主要需要提供撤销公示申请书、身份证明、权属证明等。申请书需要说明撤销公示的理由及构成依据。
2. 权利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公示当地的矿业管理部门,通常为市/县矿业管理局(处)。提交时需提供公示证明或公示信息的打印件以证明欲撤销的信息。
3. 矿业管理部门对权利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请理由的合理性、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权属证明的有效性等。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
4. 矿业管理部门已审核合格的撤销公示申请,会在全国矿业权公示系统中将该笔公示信息标记为“撤销”状态,并 autogenerated 生成撤销申请编号。
5. 权利人可以在全国矿业权公示系统中查询到已标记为“撤销”状态的原公示信息,并生成的撤销申请编号,此时撤销申请方可视为提交完成。
6. 撤销申请提交7日后,该原公示信息将在全国矿业权公示系统中予以删除并Purge,完成最终撤销。
所以,总体来说,权利人申请撤销全国矿业权公示信息需要向公示当地矿业主管部门提交撤销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公示系统中标记“撤销”,7日后公示信息被删除,完成撤销。全过程具有一定的工作日时间,权利人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留出处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