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莱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可以给政审表盖章吗
答:
莱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是否可以给政审表盖章,这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1. 如果政审表是与莱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相关的业务,如就业失业登记、劳动合同登记等,则中心可以盖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负责辖区内的就业政策宣传、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就业统计调查与信息咨询等服务,与这些业务相关的政审表中心是有资格盖章的。
2. 如果政审表是和其他部门或主管机构相关的,如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审批、项目建设审批等,则中心原则上不会办理盖章。公共就业中心的权限和责任主要围绕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劳动力市场服务,不涉及工商业务或民政事项,这些其他部门的政审表不属于中心的业务范围,中心没有资格盖章。
3. 如果政审表属于跨部门或跨区域的事项,如某企业在莱阳市设立分公司或工厂且相关政审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则按各参与部门的权责在政审表上盖章。公共就业中心如果也参与这个政审流程或需要就中心相关的内容在表上签字盖章,则可以盖章;如果中心不参与该政审,则不盖章。
4. 在个别情况下,上级主管部门会让下属的公共就业中心协助办理其他部门或地方主管部门的政审业务,这时中心也会在该政审表上盖章。但这属于上级部门的临时性协调安排,不在中心的常规职责范围内。
所以,莱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能否给政审表盖章,主要看政审事项是否属于中心的业务职责范围。就中心自身的业务,中心有资格盖章;离开自己业务范围的表格,中心原则上不盖章;个别跨区域协调情况下,会根据上级安排在政审表盖章。但这属于临时性支持,不在中心的常规工作职责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