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沈阳市物业管理费办法没住清水房应交多少

答:
沈阳市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对清水房和有住人的普通住房是不同的。对清水房应交的物业管理费要低于有住人的普通住房。这是因为:
1. 沈阳市物业管理费收费办法中规定,对长期闲置未出租的清水房,物业管理费可酌情减免,一般可减至正常标准的20-30%。所以清水房的物业费应在正常标准的70-80%左右。
2. 沈阳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是根据房屋用途和建筑面积确定的,其中住宅标准按每平方米0.8-1.2元/月。而对空置房屋可在上述价格的20-50%左右确定,约0.16-0.6元/月每平方米。
3. 沈阳市物业管理局规定,如果业主连续6个月未使用并 lessons 房屋的,可免收除义务性项目费用之外的物业服务费。这也意味着清水房可豁免除基本管理费用外的绝大部分物业服务费用。
4. 对清水房,由于未有居住使用,物业公司需要提供的管理服务更少,费用相应也应更低。只收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清洁环卫等基本物业服务费用即可。
综上,对沈阳市的清水房来说,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明显低于普通有住人的住房,可在每平方米0.16-0.6元/月左右,主要用于基本的物业服务和管理。 supers 其他物业服务费用在长期闲置的情况下可以免除的。所以清水房的物业费大约是普通住房标准的20-50%左右比较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