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石包城文物遗址保护所是什么编制?财政全额拨款吗?
答:
石包城文物遗址保护所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编制和财政支持情况如下:
1. 编制方面,石包城文物遗址保护所隶属于省文物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石包城文物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编制定员由省文物局下达。例如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文物保护专家、文史研究员,以及一定的行政管理人员。
2. 财政支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主要依靠省财政拨款运转。石包城文物遗址保护所的经费主要来源于:
(1) 省财政专项拨款,用于文物保护与维修,科研考古,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
(2) 省财政文物系统工资福利拨款,用于保护所人员工资福利开支;
(3) 门票收入,但比例较小,主要补充经费来源;
(4) 其他渠道募集的社会捐赠或项目资金。
综上,石包城文物遗址保护所属于省级事业单位,编制和经费主要依靠省财政拨款。省财政的专项拨款和工资福利拨款是其主要财政支持来源。门票收入和社会捐助只起补充作用。所以可以说,石包城文物遗址保护所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属于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性质和经费情况,这些信息对理解石包城文物遗址保护所的属性和工作保障有帮助。如有需要,可以查阅更详细的相关政策文件或直接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