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是什么行政级别

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属于地方一级行政级别,具体情况如下:
1. 在中国的地方行政体系中,省级行政区的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属于地方一级领导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中国西北地区的一个省级行政区,其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因此也属于地方一级行政级别。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一般由6-7人组成,包括书记、专职副书记和若干兼职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现任党组书记为陈全国,专职副书记为张春贤。其他成员包括自治区主要领导如常务副省长等。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属于正厅级干部级别,政治地位较高且统管全区政务活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blueprints;检查督导政府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名和考察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等。
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直接受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领导。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兼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other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也兼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任期与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期相同,一般为5年。其职位任免直接由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决定。
综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属于地方一级行政级别,是自治区最高行政管理机构的领导核心,在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方针政策,推动地方建设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