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大陆A公司让自己的香港B公司,向第三国的C公司采购小麦,C直接发到另一个国家的D客户那里。

答:
这种跨境交易模式属于三角贸易,具体流程如下:
1. A公司(大陆公司)与B公司(香港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约定B公司代表A公司采购小麦。A公司与B公司存在关联关系,B公司作为A公司的代理商采购小麦。
2. B公司(香港公司)与C公司(第三国公司,小麦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小麦的价款、数量、质量、交期等条款。C公司直接将小麦发运至D客户。
3. C公司将小麦直接发运给D客户(另一国家的客户),D客户收到小麦后通知B公司,B公司再通知A公司采购完成。
4. B公司向A公司开具发票,A公司向B公司付款。B公司从A公司收到款项后,再向C公司付款。
5. 这种交易模式避免了小麦产自国(C国)对大陆(A)的进口限制,利用香港中转实现大陆企业采购小麦,属于常见的三角贸易模式。香港公司(B)发挥代理商中介作用,减少双边贸易壁垒。
6. 这种跨境交易存在一定风险,如C公司发运小麦后,D客户未收到或在接收过程中产生纠纷,B公司进退两难,可能面临损失或无法收回款项。B公司需谨慎评估客户信用和交易风险。
综上,这是一种利用香港中转实现大陆企业采购小麦的三角贸易模式。B公司作为中介发挥重要作用,但也承担一定风险。所有的跨境交易均涉及信用风险,相关各方应妥善评估。如需了解更多细节,请提出,我很乐意继续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