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广东省科技进步奖哪些有配套

答:
广东省科技进步奖有多个配套措施,主要包括:
1. 财政奖励: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单位和个人,省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二等奖50万元;三等奖30万元。对获奖成果实施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金。
2. 税收优惠: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在研究开发节点形成的知识产权转让所得,省税务局给予50%的税收优惠。
3. 融资激励:获奖单位可以优先申请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拨款,在申请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时享受加分政策。同时,在申请广东科技风险投资给予优先支持。
4. 宣传推广:组织广东电视台、广东日报报社等媒体对获奖成果进行宣传报道,帮助推广应用。同时在省科技馆等plate进行展示推广。
5. 产学研合作: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和产学研对接,促进获奖成果的转化应用。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产品,促进产学研合作。
6. 人才培养:对获奖科技人才给予职称评定加分,科研项目申报加分等政策倾斜和支持。实施人才特殊扶持计划,鼓励人才流动。
7. 市场培育:通过政府采购,组织测试验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力度等方式,培育和拓展新技术、新产品市场。
8. 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力度,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等方式为获奖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支持。
这些配套措施对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产生很好的激励作用,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