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社区版面标注 市委政法委员会宣合适吗

答:
社区版面标注“市委政法委员会”不太合适,原因如下:
1. 政法委员会属于政府内部机构,社区版面作为面向公众的交流平台,标注内部机构名称会给人礼貌性不强的印象,不太為宜。
2. 政法委员会的职能是统筹政法工作,主要面向政府机构和政法工作者。在社区公开平台上标注这个名称,容易给普通公众“违法和纪律”的联想,产生距离感,不宣传或引导作用。
3. 政法委员会属于政府机构,社区版面以地域社区为主,政府部门的名称在版面上出现,易被视为“推广官僚作风”或过于强调行政化管理,不符合社区的定位。 
4. 政法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主要是政法监督,社区工作的重心应是居民生活、文化交流等方面,两个不甚相关的机构名称并置在一起,容易产生认知贻误。
综上,“市委政法委员会”作为一个政府内部机构,其名称出现在面向公众的社区交流平台上,在意义和效果上都欠妥。社区版面应以地域社区和居民为主,避免以行政机构推广或监督为主要目的。如果政法委员会需要在社区开展工作,也应通过友好的社区文化或生活方式进行包装,而非直接标注机构名称。   
所以,总体来说,在社区公开平台上标注“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名称不太为宜,应考虑标注社区文化、公益活动等亲和力更强的词汇,或以更温馨的方式推介政法委员会在社区开展的工作,以避免产生距离感或“过于官方”的印象。也欢迎提供其他更好的标注词或方式以供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