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工商银行私人银行副总经理徐卫东受贿案,巨额行贿人的刑事判决?

答:
工商银行前私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徐卫东受贿案,主要涉及的行贿人是哪些:
1. 湖南凯旋集团法定代表人何玉才,在申请贷款过程中给予徐卫东巨额贿赂,以求得贷款宽松。例如在2006年就给予徐卫东人民币500万元贿赂。何玉才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2. 湖南省常德金太阳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国明,在申请信用贷款过程中行贿徐卫东,金国明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3. 宁夏银川丰泰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长青,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对徐卫东行贿,马长青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4. 湖南益丰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学军,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对徐卫东行贿,廖学军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综上,主要涉及的4名行贿人分别被判处6-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80万至200万元不等的罚金。这些严厉的刑事判决也显示出对金融领域的严重贪腐行为的惩处态度。
这起案件也反映出当时工商银行私人银行存在严重的风险控制缺陷和贪腐问题,银监会对工商银行也进行了严厉处罚。希望这能对您了解这个案件有所帮助。如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