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餐饮公司上游公司开13个点的票,餐饮公司只能开6个点的票,税负和利润怎么处理

答:
在这个情况下,餐饮公司需要正确处理税负和利润:
1. 税负:餐饮公司需要按实际开具的6个点的票缴纳增值税。上游公司开具的13个点的票只是向餐饮公司提供货物和服务,属于跟单,税负还需要餐饮公司在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按实际销售额缴纳。
2. 利润:餐饮公司的利润应按实际销售额与实际成本计算。上游公司开具的13个点的票只是向餐饮公司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并不代表餐饮公司的实际成本。餐饮公司需按采购单据中实际采购的数量与单价计算实际采购成本。
3. 会计处理:在会计上,餐饮公司需将上游公司开具的13个点的票全额记录为应付账款或采购成本,然后按实际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数量,将采购成本分摊至实际的6个点销售额中,计算每点的实际成本和毛利润。税金则直接按6点的实际销售额计算。
举例来说,上游公司的13点票价为130万,餐饮公司的6点实际采购成本为100万,实际销售额为200万。那么:
税负:根据销售额200万计算增值税,如税率10%,缴纳税金20万。
利润:销售额200万减去实际成本100万,利润为100万。
会计处理:应付账款130万;采购成本100万;销售成本100万(根据实际采购cost分摊);销售税金20万;利润100万。
希望上述解释能帮助您理解并合理处理这个业务情况下的税负、利润和会计分录问题。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