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女孩有父母,挂靠亲戚家户口称养女,户口迁走,亲戚一方死亡,这个养女有继承权吗
答:
在这种情况下,该女孩是否有亲戚家继承权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户籍登记的性质。如果女孩的户口在亲戚家只是暂时挂靠,而户主、配偶等关系未变更,那么女孩仍属于实生父母的子女,不会成为亲戚一方的法定继承人。但如果女孩的户籍登记已经移到亲戚名下,成为养女或继女关系,则有继承权。
2. 继承权依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有继承权。所以如果女孩成为亲戚家的养女,且亲戚这一方已经去世,依法女孩应当有相应的继承权利。但实生父母是否同意需要考虑。
3. 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有的情况下,亲戚家收养女孩时会明确约定不给予继承权。或者亲戚指定其他继承人时也未包含该养女。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养女已入户,也可能无继承权或继承份额较小。这需要看双方当初的约定。
4. 继承顺位。如果亲戚家没有子嗣,那么养女有可能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但如果亲戚还有其他直系血亲,养女的继承权可能会受到限制,继承份额较小。这需要根据具体的继承顺位来判断。
5. 其他实际情况。此外,在判断该女孩的继承权时,还需要考虑亲戚家对女孩的赡养与扶助情况、对外宣称的关系、财产分割情况等其他实际状况。
综上,该女孩是否有继承权及其继承范围,需要根据户籍登记性质、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约定、继承顺位以及其他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确认为养女或继女关系,且对方已去世,则应有一定的继承权,但权利范围还需根据各种条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