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被执行人的人寿保险能不能强制执行
答:
被执行人的人寿保险是否可以强制执行,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人寿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财产权益,原则上不得被执行。但是法律对此也有例外规定,如被执行人利用人寿保险试图逃避支付义务,法院可以认定相关保险合同中的权益应当承担执行责任。
2. 是否属于被执行人的必要生活费用。人寿保险如果属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保障,应当排除在执行范围外。如果超过基本生活需要的部分,法院可以考虑就超过部分的价值进行执行。
3. 考虑合同约定和保险金领受权。如果人寿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金之领受权属于第三人,且第三人不是债务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原则上该保险金不在被执行人的执行财产范围内。但如果被执行人主张该第三人是其的僮仆或は虚构以逃避责任,法院仍可对该保险权益进行评估执行。
4. 债权人是否明知该保险合同及保险金情况。如果债权形成之时,债权人明知该人寿保险合同及保险金将归属第三人,则原则上该保险权益不在被执行人财产范围内。但如果后来债权人无意中发现该保险合同,仍可申请法院对该保险权益进行评估,法院将综合考虑其他情况以判断其是否可执行。
综上,被执行人的人寿保险能否强制执行,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主要考虑其法律性质、生活必要性及合同约定等方面,以平衡保护债权人权利与被执行人生活必需之间的关系。法院在做出执行裁定前,也会慎重评估相关证据,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