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司经营不善员工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那公司负债怎么办?公司是冤大头吗?

答:
公司经营不善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无疑会加重公司的负债pressure。但是公司作为雇主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能算是完全的冤大头。具体分析如下:
1. 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员工遭受损失,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这属于公司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作为员工的雇主,公司有保障员工权益的义务。如果公司无视员工权益,那才会被视为冤大头。
2. 公司负债增加并不完全是员工经济补偿金造成的。公司经营不善,其实公司负债已经存在,并且持续扩大。员工补偿金只是负债总额的一部分,不能算是唯一原因。公司需要对自身经营不善负主要责任。
3. 公司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弥补经济损失和减免负债。比如重组改革,削减开支,增强营收,改善经营管理等。不能以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为由,推卸公司自身的责任与义务。
4. 公司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部分损失,以减轻公司负担,这属于会计盈余的一种调整手段。这也说明公司并非完全被动承担法律义务。
综上,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属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会加重公司负债,但公司负债的形成并非完全被动。公司仍需对自身经营不善负主要责任,且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减免负债和弥补损失。法律也允许公司通过追责等手段减轻法定赔付责任。
所以,公司支付员工补偿金后负债加重,但并不能完全算作冤大头。公司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该负债的形成也有其主观原因。公司应采取进一步措施,改善自身经营状况,主动化解部分负债,而非完全将其归咎于需要履行的法律义务。公司与员工间需要共同分担企业亏损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