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辣椒种子在陕西登记了,在新疆销售还需要在新疆登记吗

答:
关于辣椒种子在陕西登记后是否还需要在新疆再进行登记,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 根据《种子法》的规定,种子在每个省级行政区域流通、销售前,必须遵守当地的种子注册登记制度。这意味着,虽然辣椒种子已经在陕西登记,但在新疆销售依然需要履行当地的登记手续。   
2. 种子登记的目的在于规范种子生产与流通,保证种子质量与品种特征,保护当地农业生产。各省份在气候,土壤,病虫害等方面存在差异,登记标准也略有不同。所以,跨省销售种子仍需要当地重新登记。
3. 种子登记包括申请,审查,注册登记等步骤,需要花费一定时间。如果新疆购买的种子来自其他省份,但在新疆没有进行重新登记,没有经过当地审查与验证,存在质量隐患,这会对新疆的农业生产产生一定影响。 
4. 单独在陕西登记的辣椒种子,其品种特征、抗病性等数据针对陕西种植环境作出。这些特征参数在新疆环境下未必完全适用,新的登记可以作出针对新疆的报审与调整,更科学合理。
5. 根据《种子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跨省种子销售需要提供产地确认文件、检疫证明等资料。这也印证跨省种子销售仍需遵循当地的种子登记规定,以确保种子质量与符合法规。
综上,虽然辣椒种子已经在陕西完成登记,但销售至新疆仍需要按照新疆的种子登记规定进行重新登记。这不仅是为了遵守法规和保证种子质量,也是为了更好适应新疆的自然条件,服务新疆的农业生产。地方政府在操作上也可能要求提供一定的证明文件,以确认种子的产地及质量。所以,跨省种子销售与当地登记是同步进行的,二者缺一不可,这也是各地种子法规的共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