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Visual lisp中,如何定义参数个数可变的函数;函数是否可以作为参数,如果可以,怎么使用。

答:
在Visual LISP中,可以定义参数个数可变的函数,以及使用函数作为参数。详细说明如下:
1. 定义参数个数可变的函数:使用&rest关键字定义参数个数可变的函数。格式为:(defun name (arg1 arg2 ...&rest args) ),其中args будет接收可变数量的参数。例如:
 (defun sum (&rest nums)
   (apply #'+ nums)
 )
 (sum 1 2 3 4) ; 返回10
 (sum 1 2 3 4 5) ; 返回15
2. 函数作为参数:在Visual LISP中,函数可以作为其他函数的参数。调用函数的参数,需要使用函数名前加#。例如:
 (defun add10 (num)
   (+ num 10)
 )
 (defun calc (func n)
   (func n)
 )
 (calc #add10 20) ; 调用add10函数,并传入20,返回30
3. 使用函数作为参数:当一个函数的参数是另一个函数时,在调用该函数时,需要将目标函数名前加#传入作为实参。例如上面的calc函数,其参数func需要另一个函数,所以在调用calc时传入#add10作为参数。
总之,在Visual LISP中,可以利用&rest关键字定义参数个数可变的函数;函数可以作为其他函数的参数传入,在传入函数名作为参数时,需要在名称前加#。函数作为参数允许LISP程序更加灵活和通用。
希望这个详细的说明能帮助您理解Visual LISP中参数可变的函数和函数作为参数的概念与用法。如果仍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我将为您进一步解释和举例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