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证券行业双罚是什么意思

答:
证券行业“双罚”是指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违规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并用。所谓行政处罚是指对违法证券公司进行的警告、罚款、暂停相关业务、吊销证券业务许可证等制裁;行政监管措施是指要求证券公司限期整改、责令改革、派出监管团队等监督类措施。
证监会实施双罚制的目的在于:
1. 通过行政处罚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起到震慑作用。长期以往,证监会的处罚手段以警告和较小额罚款为主,难以达到真正惩治和震慑效果。加大处罚力度则可以改变这种状况。
2. 通过行政监管措施的并用,指导证券公司进行全面整改,限期消除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单纯的处罚难以解决公司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监管才更加直接有效。
3. 增强监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单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不能充分表达证监会“严打”的决心和态度。双罚并用,则具有更加严厉的监管姿态。
4. 防范证券公司变相抵御处罚影响。如果仅处以罚款,公司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弥补受到的损失,实质上没有真正意义的惩戒作用。加之监管,则限制了公司规避处罚的空间,实现真正的管教效果。
所以,证券行业双罚是指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违规行为并用行政处罚与行政监管措施的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增加处罚的震慑力,指导证券公司整改,体现严格监管态度,并防止公司变相规避处罚影响,达到切实惩戒改进的目的。它是证监会对违规证券公司展开的更加严厉监管与制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