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报税是每月15号,工资是每月25号发放,报税金额和发放金额不一致,这种怎么搞
答:
在工资发放日和报税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下,报税金额与实发工资金额可能不相等,这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预估报税金额:可以根据历史工资数据与当月发放日期推算当月大概的工资总额,据此估算当月的应纳税金额,提前在15日进行报税。这种方法报税金额与实发工资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税务部门会进行后续核定调整。
2. 两期报税:将当月的报税工作分为两期进行。15日前根据发放工资的预估情况报税,然后在工资发放后,再根据实际工资金额进行报税调整,报上实际应纳税金额。这种两期报税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报税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但会增加报税的工作量,税务部门也需进行数据对账。
3. 申请延期:如果工资发放时间远远滞后于报税日期,导致无法提前合理预估应纳税金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当月报税的延期。如gotten将报税日期从15日延后至30日,以待工资发放后精确计算应纳税金额。但这需要提前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得到延期批准。
4. 调整下一期预缴税款:如果当月的报税金额明显高于实际应纳税金额,会导致企业预缴税款的增加。这时可以与税务机关协商,将次月或以后的预缴税款作适当下调,以补偿前期报税的超额金额,减轻企业实际税负。
综上,在报税日期和工资发放日期存在时间差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选择预估报税后续核定、两期报税、申请延期或调整预缴税款等方式,尽量减少报税金额与实际工资金额的差异,合理安排税务工作。但各种方式都需要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避免增加后续的纠错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