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食品产品说明书能够写上药用的价值吗

答:
食品产品说明书中不能直接写上药用的价值或作用。这是因为:
1. 食品和药品有着本质的区别。食品主要供食用和营养需要,药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药效。如果在食品说明书中赋予药用价值,会使消费者产生误导,认为食品具有治疗作用,这违反了食品的定义,也不符合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
2. 食品不属于药品监督管理范围。食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监管部门监督,而药品受药品监管部门监督。如果食品说明书中加上药用内容,会造成监管混乱和难以界定产品性质。 
3. 食品作药用宣传是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均已明确规定,食品不得担任药用,不得作药用宣传。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说明书中添加药用内容,属于违法药用宣传,会受到处罚。 
4. 食品添加药用内容会影响产品定性。一旦食品说明书中出现药用价值,会使该产品的食品属性变得不明确,难以确定是否属于食品还是保健食品或药品,这会给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带来困扰。 
综上,食品属于食品监管范围,其说明书内容应遵循食品相关法规,重点体现营养成分、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食品属性内容。添加药用内容会影响产品定性,造成监管混乱,并且属于违法行为。所以,食品产品说明书不能写上药用的价值或作用,这是食品生产企业应遵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