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品种繁殖材料通知书什么时候发

答:
品种繁殖材料通知书(简称品繁通知书)是针对农作物新品种培育和繁殖的一种监管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规定:
1. 研发并通过品种审定的,应当向品种审定办公室提交品种繁殖材料通知书,报告新通过品种的基本情况,包括品种名称、来源、特性等,以便品种审定办公室对其审核登记和发布。
2. 通知书内容主要包括:新品种的学名、商品名、别名及代码、来源、性状特点、区域适应性和生产用途等。这些信息一旦经报告采用,便成为该品种的法定特征,以供相关部门管理和社会公众识别。
3. 品种审定办公室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交的品种繁殖材料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查明相关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公告。
4. 品繁通知书公告后,申请人方可就该新品种的繁殖材料进行推广、销售等商业化操作。社会各界也可以据以对该新品种有所了解,予以应用推广。
5. 如果发现品种审定办公室公告的品种繁殖材料通知书内容不实,可以向其投诉举报。品种审定办公室将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综上,品种繁殖材料通知书通常是在品种审定后且准备进行种苗销售与推广之前发出的。它的主要作用是将新品种的相关信息公告于众,使其商业化生产与应用具有法律依据。如需更详细信息,可以查看当地农业农村厅的具体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