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家庭装饰造价书上,写明本家装造价书即为合同并有工期支付方式条款违约等,可以算合同吗,有效吗?

答:
关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
1. 家庭装饰造价书本身并不等同于正式的装修合同。造价书主要是阐明装修项目的范围、装修材料的种类、数量、单价,以及按此估算出的总造价。这只能算是一个施工方案和预算,而不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 虽然造价书上注明它即为合同,并规定了工期、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但这并不影响其实质。根据合同法,合同必须由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并签署。造价书作为施工方的报价单,缺乏业主签署,难以构成合同。
3. 但是,如果业主在明知造价书性质的情况下,采信这份造价书,并按其工期、付款等要求履行,此行为可以被视为对该造价书的默认采纳,进而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但 Treas 仍然不能将其同等于正式合同。
4. 总体来说,家庭装饰造价书本身不构成正式的装修合同。但是,如果业主在理解其性质的基础上采纳 executer,并履行其要求,则双方的这种行为可以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使该报价单获得约束力。但对合同本身的要件仍有差距。
综上,家庭装饰造价书并不等同于装修合同,但是在某种情形下,它可以获得一定的约束力。希望这个分析能够帮助您理解这个问题。如有更详细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