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各村有很多土地被卖或被征用,农民在这些收益上的分红,是按人头分红还是按确权面积分红?

答:
农民集体土地被征购或出让后,收益分配方式可以按照人头分红或按确权面积分红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均有 pros 和 cons,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
按人头分红的优点:
1. 简单公平。按人头分红方式简单,容易操作,符合一人一票的原则,较为公平。
2. 不易产生纠纷。不涉及确权面积的计算,避免因此产生的纠纷。
按人头分红的缺点:
1. 不考虑确权差异。没有考虑不同农民确权面积的差异,可能导致分配不均。
2. 不利于土地流转。按人头分红难以体现土地确权的经济价值,不利于土地流转。
按确权面积分红的优点:
1. 体现土地价值。按确权面积分红可以体现土地经济价值,有利于土地流转。
2. 较为公平。考虑到不同农民的确权面积差异,分配比较公平合理。
按确权面积分红的缺点:
1. 较复杂。需要准确测算每个农民的确权面积,操作较繁琐,可能产生纠纷。
2. 面临土地闲置。部分农民确权面积较大但实际耕种面积较小,可能面临部分土地闲置。
综上,两种分红方式各有利弊,没有绝对的优劣。实际操作中,可以考虑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如土地类型、土地流转情况、确权记录的详细程度等因素,选择最适合的分红方式。也可以从不同角度兼顾,比如部分按人头分红,部分按确权面积分红。关键是要公平、合理、并且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