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研发固定资产已经分年度计提折旧了剩下的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吗?

答:
关于研发中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需要考虑几个方面: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按其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分期计提折旧。所以如果研发中的固定资产已经按规定分期计提了折旧,剩余的账面价值不应再一次性计入研发成本。
2. 但是,如果研发项目终止,导致研发中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或者闲置,未来无可挽回的经济利益,此时可以参考闲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将剩余账面价值一次性转入研发成本。
3. 也有观点认为,对于研发项目而言,其中的固定资产投入具有不可挽回的性质,未来无法产生明确的经济利益,此时为了真实合理地反映研发成本,可以考虑将相关固定资产的剩余价值一次性计入研发成本。
4. 但即使如此,也需要谨慎操作。研发成本的计量需要根据研发活动的实际消耗确定,不应滥用一次性 tournament的方法,否则会过度披露研发成本,影响企业当期的研发费用和盈利情况。
综上,是否将研发中的固定资产剩余价值一次性计入研发成本,需要考虑会计准则规定、资产的实质状态变化、研发成本计量的真实性等因素。操作上需要慎重,避免过度采用此方法导致成本过度披露。最宜的做法是在固定资产报废或者项目终止等情形下,才考虑剩余价值的一次性转入研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