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建筑劳务外包企业为什么不能做特殊工时

答:
建筑劳务外包企业不能做特殊工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 劳动法规定,建筑业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一般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超过标准工时应支付加班费。如果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难以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用,不符合劳动法规定。
2. 特殊工时制会增加建筑企业的成本费用。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会导致企业无法准确估算工程进度和成本,难以与委托方沟通,也增加管理难度。这会提高项目成本,甚至导致亏损。
3. 实行特殊工时可能会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工人经常性加班会导致疲劳和效率降低,难以保证工程进度,也会增加安全事故风险,影响工程质量。
4. 特殊工时下工资结算难度大。实行不定工时,企业难以准确统计工人的工作工时,工作强度与工资难以对应,容易导致工资核算不准确,引发工人投诉。
5. 不定时工资结构复杂。要考虑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多种工资要素,在核算时难度大、易出错,同时也难以与工人达成清晰的薪资结构约定。
综上,实行特殊工时制会给建筑劳务外包企业带来较大难度,提高成本费用,影响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所以,建筑企业一般实行标准工时制,特殊工时只适用于少数临时性短期工作,或个别岗位,并不适合扩大实施。这也是建筑劳务外包企业不能普遍执行特殊工时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