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988年 南方装修木工日收入多少钱

答:
1988年,中国经济体制仍处于计划经济阶段,收入水平整体较低。南方的装修木工作为一个技术性较强的行业,收入水平会稍高于平均水平,但也属于中低收入行业。
根据1988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元和南方主要城市收入水平来推算,1988年南方装修木工的日收入大概在3-8元左右:
1. 1988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4元/年,约等于0.67元/天。考虑到木工属于技术工种,收入会高于平均水平,可以按3倍左右推算,日收入在2-3元。
2. 1988年广州市居民人均收入在全国居中位列,为332元/年,约等于0.91元/天。木工收入比一般市民略高,在广州也可达到3元左右。
3. 1988年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前沿,收入较高,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24元/年,约2元/天。木工在深圳的日收入也会较高,可达5元或更高。
4. 1988年个体或私营企业木工师傅的日收入会更高,可以达到6-8元或更多,与普通工人有较大差距。
综上,1988年南方一般的装修木工日收入应在3-8元之间,个体或私营木工师傅可达到6-8元或更高。这已经属于当时较高的收入水平,但与现代仍有较大差距。真实收入也与各地区发展水平和企业性质有关。
希望以上分析和解释能够满足您对1988年南方装修木工日收入水平的了解。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也欢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