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卖了几张手机卡,他们拿去诈骗我也不知道,我现在被治安拘留十天罚款500 行满出来了 案子算了结了吗

答: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销售的手机卡被买方用于诈骗目的,导致您被治安拘留10天和罚款500元。对此,我有以下分析:
1. 您作为手机卡的销售者,对买方的具体使用行为不必负直接责任。但是,作为一名商户,对客户的身份和购买目的仍应遵循一定的谨慎义务,避免成为诈骗或其他违法活动的幌子。
2. 您已经受到治安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我国的《行政处罚法》,同一行为不得重复处罚。所以,在该案件所涉及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范围内,案件可以视为已经结案,不会再受到进一步的行政处罚。
3. 不过,如果您销售的手机卡涉及更严重的违法犯罪活动,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等,公安机关仍有可能以新的证据对您进行进一步立案调查。但前提是新的案件要基于新的事实证据,不得重复利用先前案件中的事实和证据。
4. 您作为商户,后续也应加强对客户资质和购买目的的审查,避免手机卡等产品被用作诈骗或其他违法用途。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这有助于您在商业活动中遵守法律义务,格式化操作规程,也可减少类似风险的发生。
综上,在当前案件所提供的信息范围内,案件可以视为结案,不会重复处罚。不过您后续应提高警惕,加强风控措施,并在必要时配合警方对可疑情况进行调查。这将有助于您遵守法律,规范经营,并减少类似风险。
希望以上分析能对您的疑问提供所需的解答和意见。如需讨论更详尽的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