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总公司向分支机构收取利润的25%所得税,为什么分配来的只是一小部分

答:
总公司向分支机构收取利润的25%所得税之后,实际分配给分支机构的只是一小部分的原因主要有:
1. 25%的税率只是对分支机构的利润征收的税率,不是对分支机构实际分配的现金流量的税率。分支机构需要从税后利润中优先支付各种成本费用,如人工费用、房租、设备折旧等,这部分费用是不需要缴税的。所以实际可分配的现金流量远远小于税后利润。
2. 总公司在向分支机构收取25%所得税的同时,也收取了分支机构相当一部分的利润,这也减少了分配给分支机构的现金。总公司收取分支机构利润的比例根据公司政策和分支机构的盈利能力而定,可能占总利润的很大一部分。
3. 分支机构还需要保留部分利润作为未来发展的资金。虽然分支机构的利润已经缴纳了25%的所得税,但其实际可自由运用的资金还是其税后利润的一部分,需要根据公司的盈余分配政策和分支机构自身的发展需要留存一定资金。
4. 除所得税外,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还需要缴纳其他税费,如增值税、消费税等,这也进一步减少了实际可分配的资金。
综上,所得税只是总公司和分支机构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的一部分。总公司收取分支机构较大一部分利润也减少了分配资金。各种成本开支和留存资金也使实际分配资金大幅减少。这些因素合力导致分配给分支机构的现金远少于其税后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