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上田与下田的田埂归哪个

答:
根据设问,您想知道田埂(即田间的土堤)在法律上属于上田的所有权还是下田的所有权。这个问题在民法与土地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1. 根据民法第295条规定:“邻地的所有者,对其地权荫盖下的空间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邻地的所有者,不得在其所有权的行使上,给他人的土地造成损害。”这意味着土地的空间使用权和利益归属该土地的所有者。
2. 根据《物权法》第4条规定,土地的上空和下方属于土地的范畴。同理,土地面积的测量也包括土堤等设施。这说明法律将土堤等视为土地范围的一部分,属于该土地产权的内容。
3. 根据民法第302条规定,“以收益物质为目的而设置在邻地上的构筑物,其所有权属于设置该构筑物的一方。但邻地的所有者,有要求清除的权利”。因此,如果田埂是为了增产设置在他人土地上的构筑物,其所有权原属于设置方,属上田的范畴。
综上,田埂的所有权依据其设置目的和位置而定。如果是为了保护或隔离自己的田地设置在自己土地上的,属于该土地的一部分,权属土地所有者。如果是为了增产目的设置在他人土地上的,权原属于设置方,但要受到对方清除的约束。所以上田与下田的田埂权属可以不同,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希望此信息能解答您的疑问。如需更详尽讨论,可以提供具体实例进行探讨。我很愿意继续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