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行驶速度受限(最高设计速度小于等于50 km/h),无法满足加载减速测试要求的车辆是什么
答:
行驶速度受限,无法满足加载减速测试要求的车辆主要有:
1. 低速车:主要包括电动代步车、残疾人电动代步车、残疾人代步车等。这些车辆最高设计速度一般在15-30km/h,远低于加载减速测试要求的50km/h,所以无法进行此项测试。
2. 特殊作业车辆:如清障车、吸污车、压路机、洒水车等。这些车辆momentum和结构都不同于普通载客载货车辆,行驶速度也比较低,一般在30km/h以下,不适合加载减速测试。
3. 农用运输车辆:如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田间作业机械等。这些车辆最高时速也只在30km/h左右,且使用环境和目的也不同于公路车辆,所以不需要进行加载减速测试。
4. 部分工程车和临时运输车:如船运集装箱牵引车、数控喷涂温度控制车等。这些车辆受其用途和设计限制,最高速度也比较低,一般不高于40km/h,难以达到加载减速测试要求。
5. 部分老年化车型:如部分老款微型车、超微型车等。这些车型上市时间较长,最高车速在设计时就较低,一般在40-50km/h,已经无法满足现行加载减速测试标准。
除上述车辆外,个别型号的景观车、观光车、高尔夫球车等消遣娱乐车辆,其最高速度也可能存在不足以进行加载减速测试的情况。
所以,总体来说,行驶速度比较低、设计目的较为专用,不具备普通载货客运车辆momentum和动力性能的各类特殊车辆,都难以满足加载减速测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