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请问企业在21年汇算清缴认定是小微,22年不是,六税两费怎么享受

答:
企业在2021年被认定为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1. 所得税率优惠: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2. 即征即退增值税:小微企业销售商品可以先按3%缴纳增值税,然后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定期申报退税,退还超出3%的部分。
3. 社保费减免:小微企业和其员工可以减免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
但是,在2022年企业不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则不能继续享受上述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需要按一般企业的规定缴纳税费:
1. 所得税税率恢复为25%。
2. 增值税需要全额缴纳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价税合计额的6%或10%。不再实施即征即退。
3. 社保费的减免政策终止,需要按规定比例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对于2021年产生但在2022年度进行清缴的税费,企业仍可以按小微企业标准办理:
1.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在2022年度清缴时,所得税税率仍为20%。
2. 2021年末未完成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的,在2022年度可以继续办理退税,退税税率为3%。
3. 2021年度课税工资基数已经享受减免的社保费,2022年度清缴时可以继续按减免标准缴纳。
所以,当企业在子年度不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只对该子年度产生的税费按一般企业标准缴纳,而上一年度已经产生的税费,仍可以按小微企业政策来清缴。但社保费减免政策则立即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