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AB有股份A公司B给A公司出钱请工人怎么算账?
答:
AB两人在A公司有股份,B出资让A公司员工做事,这种情况下的账务处理可以如下:
1. B支付的钱作为A公司的营业外收入,记入A公司的营业外收入科目。同时,B的资金增加记入B的对A公司的权益性投资科目。
2. A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作为正常的营业费用,计入A公司的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科目。
3. B支付的钱超出员工工资的部分,属于B对A公司的资本性投入。可以选择:
1) 全部记入A公司的资本公积科目。这种做法简单,但不能体现B持股比例的变化。
2) 按B持股比例计算的部分记入A公司的资本公积,超出部分增加B对A公司的权益性投资。这种做法可以避免持股比例的变动,但较复杂。
3) 使用权益性交易,根据B支付的钱和两人持股比例,计算B持股比例的变化,同时调整两人的权益性投资余额。这种方法最为准确,但操作较复杂。
举例说明:
A公司注册资本100万,A持80%,B持20%。员工月工资10万。
B支付A公司员工工资30万。
1) A公司:
营业外收入 30万
管理费用 10万
资本公积 20万
2) A公司:
营业外收入 30万
管理费用 10万
资本公积 10万(按20%计算)
权益性投资 10万(超出部分)
3) 权益性交易:
30万*20%/100%=6万,B持股由20%增至26%
A公司:
营业外收入 30万
管理费用 10万
权益性投资 6万
B:
对A公司权益性投资 24万(原20万+ 6万增额)
所以,当AB两人都持有A公司股份,而B出资支付A公司员工工资时,可以选择以上三种方法进行账务处理,各有利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主要是权衡资本公积和持股比例变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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